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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姆沙伊赫备忘录
发布日期:2007-06-18 11:40 作者: 来源:
以色列政府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承诺全面和共同履行临时协议及1993年9月以来双方达成的所有其他协议(以下简称“前协议”),以及源自前协议的所有未履行的承诺。在不背离前协议其他要求的情况下,双方同意:
1.永久地位谈判 a.在履行前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将加快恢复永久地位谈判,并坚定不移地努力实现根据双方同意的日程达成永久地位协议的共同目标,即解决留待永久地位谈判解决的具体问题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 b.双方重申它们的认识,即永久地位谈判将使它们执行安理会第242号和338号决议; c.双方将坚定不移地努力在恢复永久地位谈判后的五个月内达成一项关于所有永久地位问题的框架协议; d.双方将在恢复永久地位谈判后的一年之内达成一项关于所有永久地位问题的全面协议; e.永久地位谈判将在释放第一批犯人及第一期和第二期进一步撤军的第二阶段完成以后恢复,不迟于1999年9月13日。在怀伊备忘录中,美国已表示愿意为这些谈判提供便利。 2.进一步撤军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在进一步撤军的第一和第二阶段,以色列方面将做到: a.1999年9月5日,把7%的C地区转为B地区; b.1999年11月15日,把2%的B地区转为A地区,把3%的C地区转为B地区; c.2000年1月20日,把1%的C地区转为A地区,5.1%的B地区转为A地区。 3.释放犯人 a.双方将设立一个联合委员会,进一步处理与释放巴勒斯坦犯人有关的事务; b.以色列政府将释放在1993年9月13日之前犯罪并在1994年5月4日之前被捕的巴勒斯坦和其他犯人。联合委员会将就前两批释放的犯人的名单达成一致。这些名单将通过监督和指导委员会向有关机构推荐; c.1999年9月5日将释放第一批犯人,共计200人。1999年10月8日将释放第二批犯人,共计150人。 d.联合委员会将通过监督和指导委员会向有关机构推荐以后释放的犯人名单; e.以色列方面将力图在下一个斋月到来之前释放巴勒斯坦犯人。 4.委员会 a.第三期进一步撤军委员会将在1999年9月13日前开始活动; b.监督和指导委员会、所有临时委员会(即民事委员会、联合经济委员会、联合安全委员会、司法委员会、民间委员会)、及怀伊备忘录委员会将根据情况恢复和(或者)继续其活动,不迟于1999年9月13日。监督和指导委员会将特别把2000年计划、C地区捐赠国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计划及工业区问题列入议事日程。 c.关于被迫流离者延续委员会将于1999年10月1日恢复活动。 d.双方将在1999年10月30日前贯彻特设经济委员会的建议。 5.安全通道 a.根据安全通道运营的具体细则,用于通人、通车和运输货物的安全通道南方路线将于1999年10月1日开通(临时协议附件一第十条)。双方在1999年9月30日之前达成的安全通道草约将规定运营的具体细则; b.双方将按照临时协议附件一第一条c-4款的规定,在1999年10月5日前就安全通道北方路线交叉点的具体位置达成一致; c.适用于安全通道南方路线的安全通道草约在双方同意作出相应修改以后,也将适用于安全通道的北方路线; d.在就安全通道北方路线交叉点的位置达成一致意见以后,所需设施和有关程序的建设工作将开始并继续下去。与此同时,在就交叉点的具体位置达成一致四个月内,将为北方路线的开通设置临时设施; e.在安全通道的南方交叉点与安全通道的北方交叉点开通之间,以色列将作出安排,为西岸与加沙地带之间的往来提供便利,使用安全通道以外的路线而不是安全通道的南方路线; f.交叉点的位置应无损于永久地位谈判。 6.加沙海港为了给加沙海港的建设工作提供条件和便利,双方同意以下原则,这些原则不应损害或影响永久地位谈判的结果: a.以色列方面同意,巴勒斯坦方面将于1999年10月1日开始加沙海港及有关工程的建设工作; b.双方同意,必须在双方就海港运营的安全等所有问题达成联合海港草约以后,加沙海港才能投入运营; c.加沙海港和加沙机场一样是个特殊的例子,位于由巴勒斯坦方面管辖的地区但充当的是国际通道。因此在达成联合海港草约之前,与港口建设有关的所有活动和安排都应遵照临时协议的条款,尤其是与国际通道有关的条款,就像加沙机场草约中作的调整一样; d.建设工作将确保为对人和商品进行有效的安全和海关检查提供充足的准备,并在港口设立指定的检查区; e.在这方面,以色列将不断地为与加沙海港的建设有关的工作提供便利,包括建设港口所需的船只、设备、物资和材料在港口的进出; f.双方将通过联合机制协调这些工作,包括设计和运输。 7.希伯伦问题 a.希伯伦的舒海达路将分两个阶段对巴勒斯坦车辆开放。第一阶段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将在1999年10月30日前完成; b.根据将由双方同意的安排,哈斯巴赫批发市场将在1999年11月1日前营业; c.一个高层联合联络委员会将在1999年9月13日之前开会,审议先贤墓(易卜拉欣清真寺)的局势。 8.安全 a.根据前协议,双方将采取行动,确保立即有效地处理任何涉及威胁或恐怖活动、暴力或煽动行为的事件,不管这些事件是巴勒斯坦人还是以色列人所为。为此,它们将在互通情报、协调警察和活动方面开展合作。双方都应立即有效地对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恐怖、暴力活动或煽动行为作出反应,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b.根据前协议,巴勒斯坦方面将努力履行它在安全、安全合作、正承担的义务和源自前协议的其他问题方面的责任,特别是以下源自怀伊备忘录的义务: 1)继续执行收缴非法武器的计划并通报情况; 2)逮捕嫌犯并通报情况; 3)在1999年9月13日之前把巴勒斯坦警察的名单交给以色列方面; 4)监督和指导委员会在1999年10月15日前开始审议该名单。 9.双方呼吁国际上的捐赠国作出更多承诺,增加对巴勒斯坦经济发展和以巴和平进程的经济支持。 10.认识到为谈判创造有利环境的必要性,根据临时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应实施或采取会改变西岸及加沙地带状况的行动。 11.如规定的条款涉及假期或周末,应在接下来的第一个工作日执行。该备忘录将在签字一周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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